為因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公告2G通訊服務即將於106 年6月30日終止,
為避免因2G通訊服務終止造成2G車機模組無法正常使用,建議運輸業者仍持有2G車機模組之車輛盡速辦理車機模組提升作業。
另現行GPS系統登記為2G車機模組之車輛如屬於以下樣態者,請依下列建議處理方式辦理變更事宜。
樣態 現行GPS系統登記為2G車機模組 建議處理方式
一、辦理車輛裝置GPS初審或更新作業申請時,車機模組屬3G型號錯誤選擇為2G型號,需進行GPS系統車機模組修正。
車機模組非3G型號,例如:毒逢甲第二批 1. 車機商提供該車機經NCC認證屬3G型號規格資料。
2. 請車機商統計裝置該車機之運輸業者名單及車號、型號、電話,並提供證明資料。
3.以上資料發文至審驗單位振興發公司,並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及運輸公司業者。
4. 經審驗單位收文並確認後,將進行GPS系統車機型號修正。
二、辦理車輛裝置GPS經核發操作證明文件其登記車機模組屬2G型號,後續已先行更新為3G型號,但GPS系統登記未辦理變更者。
車機模組屬2G型號 一、車輛之車機型號需於GPS系統辦理變更:
1.請車機商統計裝置之車輛名單,包含公司名稱、車號、型號、電話,並提供該車證明資料單據,如電信費收據。
2.以上資料發文至審驗單位振興發公司,並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及運輸公司業者。
經審驗單位收文並確認後,函覆同意再辦理更新為3G型號操作證明文件作業。
二、車輛整臺車機亦完成更新需於GPS系統辦理變更,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提出更新者,可以現有新車機功能審驗資料,免重做功能審驗。
註:上述樣態之處理方式僅針對為已裝置完成(已發生)之車機,如未裝置需重新裝置者不適用。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審驗單位振興發公司,胡小姐:02-23393250#655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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